儒家思想主张中庸,反对偏于一面。而《老子》的重要特征是推崇雌、水、曲、婴儿、守贱等,恰恰偏于阴柔一面。两者的差别很明显。苏辙对此进行了调和。 苏辙找到一个“理”字,认为圣人根据事物的“理”进行活动,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能一味阴柔。这实际上就是《中庸》里所说的“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不过,“强梁者不得其死”,“刚强之不足恃”[1](P45),人应该“以柔弱自处”[1](P45)。也就是说,为人处事的标准应该是中庸(“理”),而中庸的内容当以阴柔为主。这样,苏辙就将儒家的中庸思想和道家的贵阴柔思想统一起来,并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道家一味贵阴柔的弊端。可举以下两个例子为证: (一)对贵曲的改造 《老子》二十二章说:“曲则全。”意为委曲才能求全,推崇曲。苏辙解释说:圣人根据事物的“理”进行活动,该直就直,该曲就曲,不能一味委曲求全;倘若该直的时候,却曲了,那也是不行的(“圣人动必循理,理之所在,或直或曲,要于通而已。”[1](P29))。 (二)对守贱的改造 《老子》三十九章:“不欲碌碌如玉,珞珞如石。”玉贵石贱,《老子》主阴柔,主贱。所以历来的学者多解释为:不愿像玉那样贵,而愿像石那样贱、质朴。苏辙解释说:“非若玉……贵而不能贱;石……贱而不能贵也。”[1](P50)这样,苏辙就将《老子》的守贱思想改造成能贵能贱,并非一味守贱。 三、融合道、德和心、性、命 苏辙还将道家重视的道、德和宋儒关注的心、性、命等概念进行了融合。融合的关键在于道家的德和儒家的性具有某种相似性。 《老子》认为,“道”存在于万物之中,决定着万物的本质和规律。存在于万物之中的那部分“道”就叫做德。《中庸》说:“天命之谓性”。可见德和性都是来自于天(或“道”),都是人的本质属性,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苏辙在《老子注》中很少说德,而是说“道无所不在,其于人为性”[1](P9),以性代替了德。又说“命者,性之妙也”[1](P18)。这样,苏辙就将《老子》对道、德的讨论,部分转化为对性、命的讨论。 据笔者统计,《老子注》中,性字出现84次,复性21次,命13次。由此可见苏辙对性命之学的重视,以及苏辙融合儒、道的努力。不过,苏辙所说的性和《老子》所说的德并不完全一致,区别在于:德只有善,人们的恶行、恶果都是背离“道”和德的缘故。而苏辙说:“妄出于性”[1](P89),可见性中有“妄”,有恶的成分,并非纯善。 四、融合儒、道的圣人理论 儒、道思想的理想人格都是圣人,不过其含义有所不同。苏辙认为,圣人应该融儒、道于一体,“中心行道,而不毁世法”,所以《老子注》中就体现了儒、道的圣人理论的融合,其表现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引儒家经典中的圣人理论,来注释或描述《老子》中的圣人 比如,注文“圣人……不勉而中,不思而得”[1](P18),出自《中庸》第二十章。注文“苟知此矣,则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1](P26),出自《中庸》第三十章对孔子的论述。注文“圣人从心所欲不逾矩”[1](P47),则引自《论语·为政》中孔子的自述。 (二)将道家圣人老子和儒家圣人孔子进行某种程度的同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