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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化与责任: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权“脱困”的现实选择(3)

时间:2016-03-16 11:25 点击:
首先,当前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权的平等化未能充分实现主要原因在于立法滞后导致制度在实施中缺乏权威性而影响了最终效果。人大应加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救助法》,或是国务院在近阶段先行颁布《农村居民最低生

  首先,当前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权的平等化未能充分实现主要原因在于立法滞后导致制度在实施中缺乏权威性而影响了最终效果。人大应加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救助法》,或是国务院在近阶段先行颁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用国家层面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统领全局,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保障对象、保障标准(测算和动态调整机制)、筹资机制、管理机构、给付条件和程序、相关主体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等做出具体而权威性的规定。
  其次,科学地确立立法理念和法律原则。立法理念和法律原则体现了法律制度的灵魂和精髓,为具体的法律行为提供了理论指导。只有科学地确立了立法理念和法律原则,才能正确地界定法律的本质,并有效地指导法律活动。保障生存权、保障人的尊严以及国家求助义务法定化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理念,也理应成为农村低保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应保尽保、保障底线公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及“三公”(公平、公正和公开)等构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律原则和内在主线。〔4〕
  再次,明确法律责任,增强制度的强制力和执行力。明确法律责任的目的在于促进人们遵守法律规则,也是实现法律现实效力的前提。法律责任表现为法律关系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义务时应承担的否定性评价和不利后果。〔7〕通过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制化建设中清晰地责任认定,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规范基层低保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健全监管机制和法律责任追究机制,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让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权不在是“纸上”权利。
  (二)确立最低生活保障权理念,强化各级政府在制度建设中的责任。
  其一,现代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建立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民享有真实、平等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农民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并非源自国家实行仁政或者恩惠施舍,这是农民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国家提供物质资料是履行法定义务,无须居高临下;农民接受救助是法定权利,亦无须面带愧色。〔8〕肇始于生存权的最低生活保障权作为和谐社会的底线机制,对国民提供普遍的、无差别的、具有稳定预期的足够的生存资料,为维系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权不仅具有法律正当性,更具有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其二,政府责任的到位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良性运转至关重要。一方面,基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滞后,由政府来主导建立和统一管理农村低保制度,有助于提升农民之于国家的认同和归属感,实现稳定和发展的同步效应;另一方面,政府责任缺位一直是导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绩效低的主要诱因,同时客观上也加剧了城乡间收入分配的失衡局面,政府理应对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权的“脱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9〕根据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实困境,各级政府应该承担:制度供给的责任,着重于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完善;承担立法责任,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建设;承担财政责任,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和持续,满足农村脱贫的需要;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实现制度的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段玉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伦理思考〔J〕.山东社会科学,2008,(06).
  〔2〕张晶.农民社会保障权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11:29-31,44-45.
  〔3〕张乃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J〕.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13,(03).
  〔4〕赵新龙.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05-208,257-260.
  〔5〕毕红霞,薛兴利,李升.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支持的适度性与政策优化〔J〕.农村经济问题,2012,(01).
  〔6〕刘养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甘肃省的调查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03).
  〔7〕李步云.法理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317.
  〔8〕崔义中;赵可嘉.完善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思考〔J〕.中州学刊,2010,(02).
  〔9〕何植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公共性问题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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