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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教育管理伦理的缺位与现实对策(2)

时间:2016-01-22 09:35 点击:
生命在教育管理中已然受到了相当的尊重和保护,起码而言残忍的暴力已经不再是教育管理的常态。然而失却了伦理精神的教育管理,却同样常常表现出价值被功利和愚昧遮蔽,生命被冷漠和麻木替代的现象,使得本该充满生

  生命在教育管理中已然受到了相当的尊重和保护,起码而言残忍的暴力已经不再是教育管理的常态。然而失却了伦理精神的教育管理,却同样常常表现出价值被功利和愚昧遮蔽,生命被冷漠和麻木替代的现象,"使得本该充满生命活力的学校和课堂处处散发出忽视生命、扭曲生命、窒息生命活力的气息,甚至酿造出生命的种种悲剧、惨剧,,[12]。严厉体罚导致学生伤残,心灵暴力造成受害者自戕,此类事件在教育管理中时有发生。如果说生命的伤害和丧失已经超出了伦理和道德所能够制约的界限,行为者需要接受的是法律的严厉制裁,那么,在教育管理实践中,更有可能、也更为经常发生着的,则恰恰是处于法律的边界之内、需要伦理和道德约束的、漠视人(包括教师和学生)的生命意义的现象和行为。因为,就教育和教育管理对人的生命所能够产生的影响而言,它不仅指向人的生理学意义上的生命,更包括人对于生命的态度的形成,对于生命的意义的理解,以及对于生命的质量的感受等价值层面。如果说生理学意义上的生命受到伤害还有机会补救和挽回,心理学意义上的生命伤害其作用力则更为深刻、持久,甚至影响终身无法挽回。
  人的生命是一切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教育和教育管理以塑造人的精神和灵魂为己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课堂管理、学生管理、班级管理,还是学校管理以及宏观的教育管理,都需要更进一步凸显对人生命的关怀与尊重这一伦理命题。
  总体而言,追求公正、保护尊严、尊重生命可谓不同民族和文化当中最为底线和核心的伦理价值标准。以人的生命和谐、健康成长为最终目的,并肩负引导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教育及其管理,本应最具道德关怀和伦理精神,但是,由于不正确的社会文化与管理价值的深层影响,我国的教育管理在长期的实践中出现了普遍存在的道德价值扭曲和伦理精神失落的状况,成为备受社会诟病的一个领域。
  三、教育管理伦理建设的现实对策
  由于教育管理伦理传统上缺乏基本的框架,再加上相关理论研究的薄弱,以及人们对这一问题所存在的不同程度的忽视,在教育管理中保持和提升伦理精神并非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笔者认为,教育管理伦理的实现,一方面需要教育管理者从根本上摈除长期以来传统落后的管理文化的影响,彻底转变观念、发挥自觉性,但更重要的是积极进行教育管理的伦理建设。具体而言,提升教育管理的伦理精神,促进教育管理伦理的实现,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共同完成。
  (一)发展教育管理伦理学科
  教育管理伦理学科是教育管理伦理道德实践的理性指引和理论支撑力量。当前教育管理伦理学科在国内外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欧美国家对于相关^问题做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具体的研究课题已经深入、细化到教学伦理、教育政策伦理、教育领导伦理等教育管理的不同领域和层面,这些研究对于提^高教育管理的实践道德水平无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我国教育管理伦理学科的建设还基本上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因此,需要从最为基本的研究对象的明确、研究任务的确定,甚至包括概念的澄清、方法的选择等方面,逐步深化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
  (二)建立教育管理伦理法律框架=
  教育管理伦理法律框架是通过建立完善专门的法律和规章,为学校管理者确立道德标准,并强制其实施。从通常意义上讲,某一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定是以人们普遍的伦理道德共识为基础的。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对于促进学校管理伦理的实现具有强有力的控制作用。正如齐格蒙特o鲍曼的观点,"现代伦理思潮与现代立法实践结合,在普遍性和根本性的相似旗帜下找到了根本的解决途径"。[13]所以,通过法律建设或设置法律条款要求管理者去践行符合教育管理伦理精神的行为,对于教育管理伦理的实现可谓一条切实有效的途径。
  在现代国家中,越来越多的伦理规范被纳入到社会的法律规则体系之中。尤其最近几十年来,不少国家和政府以及职业性的公共管理组织制定和颁布了公共管理的伦理法典。甚至"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已成了一部伦理规则的汇编。如果不通过法律这样的赏罚机制来行使道德规范的作用,就很难保证伦理规范不被大量的破坏,[14]。因此,为了保障教育管理伦理,必须通过以法治权,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如制定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管理干部道德法》或《校长伦理行为规则》等法律,成立从中央教育行政到地方教育管理的道德仲裁委员会,或道德管理、伦理行为监察、督导办公室等执法、监督机构,国家对于这些机构应赋予调查、质询、听证、配合检^察机关对不法行为者提起公诉和追究法律责任等特权。
  (三)健全教育管理者的责任机制
  由于伦理道德现象本身的复杂性,如多元化、无规则、不可预测等,使得任何的管理伦理法典都无法穷尽管理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因此,在不断建立法律框架的同时,还需要尽快健全一套有关教育管理伦理的制度和程序,以监督、制约教育管理者的日常管理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伦理主张和道德规范只有被体现为一系列的制度或设定制度的原贝|J,才能够切实地发挥作用。也就是说,伦理和道德必须走向制度建设,包括一套行政程序,对绩效的评估和审计,对失职行为的问责制度,对非道德管理行为的惩罚措施等。理想的责任机制在于使教兰育管理者的不道德、非道德行为更容易被发现并得到有力的监督、控制和约束。
  (四)制定教育管理者的行为伦理准则
  教育管理者的行为伦理准则是对教育管理的价值的陈述和对教育管理者角色的描述,它不仅包含着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包含着实现某一价值所必须具有的行为方式。行为伦理准则并非具体的行动指南,但它包含着对于职业的理解与信仰,并且明确地将一种价值和一种行为方式联系在一起,能够明确地规约管理者的行为。美国公共行政学会(AmericanSocietyforPublicAdministration)曾经于1885年发布了12条公务伦理法则,这份伦理法则中明确将公共行政人员的行为准则概括为"为公共利益服务"、"尊重宪法及法律"、"展现个人正直的一面"、"促进伦理的组织"和"努力追求专业卓越表现"五个方面。[15]这对于教育管理者行为伦理准则的制定具有极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五)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与监督
  无论对于教育管理还是其他公共管理领域,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与监督,是反对、制约不道德行为的强有力的手段。在促进学校管理伦理实现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公开听证、民意调查、咨询委员会等方式,广泛吸收学生、家长、教育专家以及社会公众参与到学校管理决策的过程中,尤其对于那些具有道德两难特征的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问题,更加需要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与监督作用,通过外部力量来扩大教育管理部门做出合理决定的范围,使决策更加科学化。
  最后,我们还需要清楚,伦理和道德并不能够解决教育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伦理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是极为复杂、甚至有时是矛盾冲突的。正如马克斯o韦伯所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哪种伦理能回避一个事实:在无数的情况下,获得'善的'结果,是同一个人付出代价的决心联系在一起的--他为此不得不采用道德上令人怀疑的、或至少是有风险的手段,还要面对可能出现、甚至是极可能出现的负效应。当什么时候、在多大程度上,道德上为善的目的可以使道德上有害的手段和副产品圣洁化,对于这个问题,世界上任何伦理都无法得出结论。[16]但我们仍然期望,善的目的和善的手段应该、而且也可以通过努力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统一。更为重要的是,善的手段不但有利于达成善的目的,而且,通过善的手段的运用,还可以得到目的之外的更多收获。或者说,通过伦理化的管理,可以达到仅仅通过外部控制所不能达到的效果,如人的内在取向的改变,人的心态乃至心灵的触动和改变等。它所实现的不仅仅是一种结果的获得,一个组织目标的达成,而是人的价值观的完善和内心精神世界的和谐。
  所以,在教育管理中,除了政策、制度建设之外,还需要考虑的是重建伦理道德的问题。只有建立了充满人文精神的管理伦理规范,实施一种有道德的、体现伦理精神的管理,才能使浮躁功利的心态有所归依,使迷茫无序的行为有所参照,从而促成人在道德上向善、从人格上趋于完满。对于教育来说,这无疑体现了更有深度的价值追求,一种根本意义上的对和谐教育的追求和建设。
  [注释]   
  [1]MikeBottery.T^eEthicsofEducationalManagement:personal,socialandpoliticalperspectivesonschoolorganization.CassellEducationalLimited,1992:19.
  [2][美]里查德o狄乔治著,翁绍军、马迅译《国际商务中的诚信竞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5页。
  [3][15]转引自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323页、346页。
  [4][11]张康之《公共管理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7页、340页。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文科译:《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1页。
  [6]郅庭瑾《教育管理伦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年第3期。
  [7][8][美]托马斯o萨乔万尼著,冯大鸣译《道德领导一一抵及学校改善的核心》,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18页、5-6页。
  [9][美]肯尼思o克洛克等著,王宏伟译《管理的终结》,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107页。
  [10]刘智峰《道德中国当代中国道德伦理的深重忧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373页。
  [12]刘济良《青少年价值观教育》,广东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225页。
  [13][英]齐格蒙特o鲍曼著,张成岗译《后现代伦理学》,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10页。
  [14]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一一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92页。
  [16][德]马克斯o韦伯著,冯克利译:《学术与政治》,生活o读书o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98年版,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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