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大宗资源类商品由于缺失定价权所遭受的损失备受各界关注。本文基于大宗商品及定价权的含义,对我国大宗资源类商品定价权缺失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提升定价权的建议。 关键词:大宗资源类商品定价权投资市场期货交易措施 大宗商品的界定 (一)定义 根据《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里的定义,大宗商品(BulkStock)指的是能进入流通区域的非零售环节,但是具有商品属性的用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所使用的大批买卖的物质商品。“大宗”是指在商品交易循环的任意环节,生产量、交易量以及消费量都表现出量大或者规模很大的这一特点。然后是“商品”,是具有使用价值的,成为商品的一个必然条件就是要用于交易,因此大宗商品也具有这一特征。所以,大宗商品是用于交易,不是自给自足的一种谋取利益的物质商品。 (二)范畴 在金融投资市场中,大宗商品是可交易、同质化、作为工业上广泛运用的基础原材料这一类的商品。有三个类别:基础原材料、能源商品、农副商品。比如有色金属、铁矿石、原油等。 大宗商品能够作为金融工具进行交易,更好地实现了价格发现与价格风险规避。因为其多为工业基础,所以期货和现货的价格变动可以灵敏地影响到经济体系。尤其是对于投资行业相关的投资者,都必须密切关注其供求与价格的变动情况。 (三)特征 一般说来,大宗商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价格波动较大。交易者要用远期的价格避免价格风险,如果有垄断价格、计划价格等,那么价格是大致不变的。二是供需量较大。商品供需必须要求双方都广泛地参加交易于期货市场,竞争权威价格就要求是现货供需量大的商品。三是容易分级,标准化。期货的商品种类必须为质量比较稳定的,可以与低成本的进行标准化并且分级的商品,要根据期货合约来规定交割商品质量标准。四是便于储存和运输。因为大多商品需要远期交割,这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如此才能保证期货交割顺利进行。 研究大宗资源类商品定价权的意义 我国大宗资源类商品国际定价权的缺失也导致了要接受高价的进口资源,贵买贱卖已经对我国经济产生了较大的消极影响,也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危害。所以本文对此进行研究和分析,加深理解大宗资源类商品定价权的有关事项,找出根本原因,针对问题来提出解决的方法,消除负面的影响,使我国此类商品能在国际上取得定价权,这样才能增强我国的企业与其他国际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大影响力,这对我国的经济安全与利益也是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首先要从定价权的一些问题上进行切入,对其定价规则的作用影响进行具体分析,提升我国的市场地位与话语权。 因为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并且国内的企业也积极地投入到其中,主动参加国际分工。从而我国也更加需要初级商品,这些都是依赖进口的,长期下去势必会对我国的大宗资源商品进口产生消极影响,对经济利益发展不利。而关于如何正确认识到衍生品对大宗资源商品定价的影响,以及政府机构参与管理与调控、政策上的依据,都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从而对于发展与提高我国大宗资源性商品的定价权能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这对于稳定市场经济和保护国家经济安全都有着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定价权含义及大宗资源类商品国际定价方法 (一)定价权的定义与特征 定价权是指某个地区或者机构可以左右某商品的定价,并可以对其在国际上的定价产生影响。关于定价权,其特征有以下几点: 广泛性。涉及到许多层面的主体,涵盖面也很广,可以从消费者、投资者到企业行业或者政府部门。其中许多影响因素并不太引起人们的注意,但是不同的领域所产生的对策和选择都有广泛的影响,并且是相互交叉的。 特殊性。这不是在世界这个大范围内的问题,而是和某国对应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其所实行的管理制度还有业内发展的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国际经济贸易环境等问题所紧密联系的。
差异性。商品会因为其特征不同而产生差异,而国际贸易定价机制和行业发展特征、国际市场的格局也有差异存在。而在定价这一过程中,商品面对的问题和表现的形势也产生了不同。因此要根据环境制定解决措施,还要有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别认识与理解。 |